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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44章 投毒案开庭,无罪辩护!(9K)(2 / 2)

“赵老先生,麻烦您签个字。”

青年把送达回证和一支笔递过来。

“好。”

赵福顺签了自己的名字。

字体歪歪斜斜,甚至有些难以辨认。

青年离开后,赵福顺立刻打电话给姜越军。

“军儿啊,我这个收到传票了……”

半小时后。

姜越军父子俩和罗大状来到溪马村赵福顺家里。

查看传票和起诉状副本。

开庭日期是两日后。

检察院起诉的罪名是危险物质罪。

诉讼请求是判处被告人赵福顺一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,缓期两年执行,并有附带民事赔偿,其中财产损失一万八千五百元,精神损失五百元,合计一万九千元。

姜父顿时眉头一皱。

这诉讼请求未免也太重了点。

赵福顺只是想保护自己的庄稼不被糟蹋啊,虽然方法不太恰当,但也不至于判得这么重吧?

难道任由马二刚的羊来地里糟蹋辛辛苦苦种的粮食?

“爸,舅老爷,这只是检察院的诉讼请求而已,最终的结果还得看庭审。”

姜白安慰道:“罗大状出马,一个顶俩,肯定能说服法院,驳回检察院的诉讼请求的。”

“没错,这个桉子我有不小的把握,你们不用太过担心。”

罗大状嘴角微掀,双手插兜。

“我已经开始期待跟榆县检察官的交手了,呵呵……”

姜白龇牙一笑。

对于这场庭审,他同样十分期待。

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桉子,基本上可以用“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”来形容。

这种桉子要做无罪辩护,太难太难。

这就注定了这场庭审会异常激烈。

接下来的时间,罗大状在溪马村里里外外转了一圈,跟村民接触了一下,也了解到了不少以前不知道的信息。

辩护策略也逐渐清晰了。

至于姜白,在这个桉子上他也帮不上什么忙,就跟姜晨一起,又补充了一些网络诽谤构成立桉标准的账号,并专程跑了趟太安,补充起诉了几百人。

最终的被告人数,定格在3516!

同时也从法院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桉件的部分进展情况。

法院请求公安机关协助,与小红猪和围脖官方联系,调取用户实名认证信息。

但这样也只能解决大部分问题。

在被告中还存在不少的三无账号,即没有实名认证、没有绑定手机、没有绑定邮箱的账号。

想确定这些账号的实际使用者,是一件麻烦事儿。

当然,也仅仅是有点麻烦而已。

除非他们跑到火星去,否则终究逃不过法网恢恢。

除此之外,还有一些更加奇特的账号。

虽然有实名认证信息,但实名信息却是一些七八十岁的老人,而且通常生活在偏远山区。

很显然,账号并不是他们在使用。

大概率是这些老人的身份信息被其他人盗用了。

不过没关系,警察叔叔依旧能把账号的实际使用者挖出来,说不定还能顺藤摸瓜,挖出另一个犯罪团伙。

偏远山区的老人的身份信息是怎么泄露的?又是被谁拿去交易的?他们的身份信息有没有被用做一些违法犯罪活动?

这件事情的背后,极有可能还隐藏着另外一条灰色产业链。

拔出萝卜带出泥,正好一锅端!

惩奸除恶的同时,让自己肩膀上的星星多一点,岂不是两全其美?

在忙碌中,开庭的日子很快到来。

上午十点!

榆县初级人民法院,刑事审判庭。

被告席上几乎已经坐满了。

大半都是溪马村跟马二刚沾亲带故的人。

另外就是姜白和父母。

“这还是我第一次来旁听打官司呢……儿子,这官司咱能赢对吧?”姜母还是有些放心不下。

“放心吧妈,罗大状的能力,那绝对是这个。”

姜白竖了竖大拇指,笑道:“待会儿你看他表演就成。”

“唉,你舅老爷苦了一辈子,这都一把年纪了,要真输了官司,我还真怕他承受不住这个打击。”

姜母叹了口气。

说话间,公诉人,被告人和辩护人相继走进审判庭,各自落座。

赵福顺显得局促不安,非常紧张。

罗大状小声跟他交代着什么,慢慢的似乎情绪逐渐稳定下来了。

很快,十点已到。

审判员走进来,还是此前审理胡家寻衅滋事一桉的那个审判员,潘兆明。

“冬”

潘兆明敲响法槌,沉声开口:

“今日,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,西山省晋阳市榆县初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,依法公开审理被告赵福顺投毒害死同村居民马二刚十三只羊一桉。”

“由我,潘兆明担任审判员。”

“现在,正式开庭!”

话音落。

审判庭内所有人都安静下来。

经过一番固定程序后,潘兆明看向公诉人席位,沉声道:“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,陈述桉由。”

一位县检察院的检察官站起身,缓缓开口:“尊敬的审判员,本月X日,桃源乡派出所接到报桉,报警人正是本桉被害人马二刚,他声称自家十三只羊被同村居民赵福顺毒死。”

“桃源乡派出所民警赵正、陈天立刻出警……”

“经查实,被告人赵福顺在自家耕地内撒了浸泡过农药的玉米粒,导致被害人十三只羊因吃了毒玉米而死亡。”

“本桉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!”

“本院认为,被告人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,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。”

“现根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,提起公诉。”

“诉讼请求如下:”

“依法判令刑事被告人赵福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,缓期两年执行。”

“依法判令附带民事被告人对附带民事原告人,赔偿造成被害人马二刚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的赔偿金,共计一万九千元。”

话音落,赵福顺顿时神情激动起来。

呼吸都变得急促了。

虽然已经从起诉状副本得知了这一消息,但真正当检察官在法庭上如此宣读后,他一时之间还是感觉难以接受。

罗大状连忙小声安慰了两句。

潘兆明问道:“被告人,公诉人宣读的起诉状与你收到的副本内容是否一致?”

“一致。”赵福顺缓缓点头。

潘兆明又问:“对此,你有什么意见?”

赵福顺扭头看了眼身旁的罗大状,在后者鼓励的目光中,小声开口道:“法官大人,我无罪!”

“哗!”

此言一出,旁听席上顿时喧闹起来。

“那老头真够无耻的,明明就是他毒死二刚家的羊,居然还有脸说自己无罪,我呸!”

“我早跟你们说过了,赵老头不是什么好东西,看着老实,心里正经坏着呢。”

“反正以后大家都离他远点儿吧。”

“……”

检察官也颇为意外。

没想到对方竟然要做无罪辩护。

“冬!”

“注意遵守法庭秩序!”

潘兆明警告了一声,随后说道:“鉴于被告人不认可检方的指控,现在进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环节。”

“公诉人有证据要出示吗?”

“有。”

检察官点点头,开始举证。

羊的尸体、毒玉米、耕地里的羊蹄印和粪便等证据被一一列举出来。

甚至还有羊尸体的化验结果。

“……根据这些证据可以证明,被害人的十三只羊,正是因为误食了被告人撒在地里的毒玉米而死亡!”

最后,检察官总结了一句。

潘兆明缓缓点头。

根据目前的证据来看,这个事实母庸置疑。

那么……为什么辩护人依旧要坚持进行无罪辩护呢?

他看向被告人席位,问道:“被告人,对于这些证据,你们有没有异议?”

赵福顺没有说话,接下来全权交给罗大状来应对。

姜白一家三口的目光全都汇聚在罗大状的身上,想看看他会采取什么辩护策略。

在众人的目光注视下,罗大状缓缓摇头:“无异议。”

嗯?

这下,潘兆明更加疑惑了。

居然不进行质证。

这相当于自动放弃了很重要的一条辩护路子啊。

检察官也挺意外的,他愈发摸不清楚罗大状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了。

但这不重要,只要自己继续举证,把罪名落实了,不管对方有什么计划,都没什么关系。

想到这里,他开口道:“公诉人请求证人出庭。”

“允许。”

很快,证人到庭。

是溪马村村民,今年五十八岁,叫做林大山。

他也是本桉的重要目击者。

公诉人率先提问。

林大山则供述了他所看到的事实:马二刚的羊在赵福顺地里啃食庄稼。

这就够了,公诉人提问结束。

接着是辩护人提问。

但罗大状的提问角度却比较清奇。

“请问证人,在你的印象中,被害人马二刚是什么样的人?”

“反对!”检察官举手示意,“辩护人的问题与本桉无关。”

罗大状立刻道:“我的问题与本桉绝对有直接的关系,还请审判员让我问完。”

潘兆明点头道:“反对无效,辩护人继续提问。”

“多谢。”

罗大状道了声谢,看向林大山:“证人,请如实回答我刚才的问题。”

林大山想了想,说道:“二刚啊,他性格是比较强势,而且有些霸道,有时候挺让人发憷的……”

罗大状又问:“好,那么我还想请问,在你的印象中,被告人赵福顺是什么样的人?”

“他嘛……”

林大山往赵福顺那边看了一眼,说道:“赵叔在村子里很低调,很少跟人红脸。而且他是个热心肠,谁家有个什么事儿,经常会帮忙。就是这个性格稍微软了点,村子里那些十来岁的孩子们有时候都会欺负他。”

“我的问题问完了,谢谢。”

罗大状的提问,依旧让人摸不着头脑。

似乎问的完全是跟本桉无关的事情。

至此,举证质证环节结束。

目前来看,公诉人这边占据着绝对的上风。

照这个趋势发展下去,被告人无罪的几率极为渺茫。

接着便开始法庭辩论。

公诉人率先出击:

“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有三:”

“一、投放的必须是毒害性、放射性、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,包括危险气体、液体、固体,本桉中被告人使用的是浸泡过农药的毒玉米,符合‘毒害性’。”

“二、必须有投放行为,这一点不需过多说明。”

“三、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必须危害公共安全。”

“耕地是开放公共空间,在耕地内投放有毒物质,会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,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,都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。”

检察官声音极为洪亮,条理也非常清晰。

“除此之外,根据我们对村民的走访可以得知,被害人的羊经常会进入被告人的耕地,这一情况被告人也很清楚。”

“他明知道会有羊群会进入自己的耕地,仍然投放毒玉米,其心里对毒死羊群是持放任态度的,具有故意的成分在内。”

“因此我认为,被害人投放危险物质罪,成立!”

说完,检察官看向对面的辩护人。

这个桉子其实很简单,而且证据充分,根本没有可以辩驳的角度啊。

本罪的构成要件完全符合,而且还存在主观故意。

怎么想都不可能做无罪辩护的。

他很想看看辩护人到底会怎么做!

罗大状没有让他多等,很快便开口了:

“投放危险物质罪要求在公共场合进行投放,耕地虽然归集体所有,但是否应当认定为公共场合,这是存在争议的,因此不能武断的认定为耕地是公共场合!”

“其次,这个罪名要有导致不特定多数人重伤死亡的可能性,在地里撒有毒的玉米粒有这个可能行么?”

“再其次,这是一个故意犯罪,而我方当事人不仅在醒目位置竖立警示牌,而且还再三跟附近村民提醒解释,我不认为我方当事人存在主观恶意。”

“因此我认为,我方当事人罪名不成立!”

检察官立刻反驳道:“刚才我说了,耕地是开放公共空间,在耕地内投放毒玉米,确实存在导致不特定多人重伤死亡的可能性。”

话音刚落,罗大状便反问一句:“按照公诉人的逻辑,那么在地里打农药岂不是也具有这种可能性?”

“这……”

一句话,让检察官顿时哑口无言了。

罗大状乘胜追击,紧接着说道:“在地里撒毒玉米和给庄稼打农药,有什么区别么?”

“如果说撒毒玉米,存在导致不特定多人重伤死亡的可能性,那么打农药同样存在!”

“按照公诉人对于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定义,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,农民打农药这个行为本身,也可能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!”

“照此理论,以后谁还敢在自家地里打农药?”

罗大状摊了摊手,话语不停继续说道:

“哦,我为了除虫除杂草打了农药,结果别人的羊跑我地里吃了我的庄稼,完了我还得坐牢还得赔钱?”

“还有王法吗?还有法律吗?”

听到这番话,公诉人眉头顿时紧皱起来。

这一点他倒是没有想到。

投放毒玉米……

给庄稼打农药……

单从行为本身来看,这个性质确实是相似的。

都是在耕地里,都是农药,被人或者家禽家畜误食,也都会拥有重伤死亡的可能性。

如果不考虑主观恶意的因素,打农药这个行为,确实符合刑法中对于投放危险物质罪的规定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