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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千变第158节(1 / 2)





  叶霆被埋在乱葬岗,她连尸首也没有找到。

  不仅如此,她偷跑的事被蔡航知道后,她差点被杀死。

  之所以留下了她的性命,是因为霍誉便被调进京城,而冯幽草,也因为长了一张霍誉母亲的脸,再一次保住了性命。

  她年纪大了,已经渐渐失去了利用的价值,即使不死,留给她的出路,便是回岛上去。

  那时她便自告奋勇,要以冯晚晴的身份去投奔霍誉,可惜那时的霍誉也只是刚到京城的小角色,上边还没有制定出具体的方案,霍誉便失踪了,他去卧底了。

  等霍誉卧底回来,他的身份便完全不同,就连当今天子也亲自召见了他。

  他虽然去了骁旗营,但却是纪勉面前的红人,蔡航查到,飞鱼卫近年的几次秘密行动,都是由霍誉带队。

  到了现在,冯幽草这颗棋子,终于派上了用场。

  户部周侍郎的儿媳,在嫁进京城的路上就被掉包了,她的陪房当中有三名是蔡航的细作,侍郎府里的那位二太太,其实是长得与原主有几分相似的细作。

  二太太陪嫁的那家绣坊,便是细作接头的一处据点。

  用红花染色的绣线,冯幽草便是从那里拿到的。

  而她给霍誉用的狼牙草,则是来自苏州街的绸缎庄。

  冯幽草不认识赛昭君,但是她在赵记绣坊和苏州街的绸缎庄里,见过赛昭君的徒弟,那个男扮女装的李小芳。

  李小芳和她一样,是去拿东西的。

  至于聂家的事,连同楚兰等人,冯幽草便全都不知道了。

  她把那座小岛上的事,说得比较详细,岛上种植了很多草药,那些草药有专门的人管理,她无法靠近,并不知道都是种了些什么。

  那些男奴隶,每日天不亮,便被蒙住眼睛带上大船,到了晚上才被送回来,冯幽草只是知道,他们是去另一座岛上干活了,至于那个岛在何处,干的又是什么活,冯幽草全都不清楚。

  岛上有两座训练营,她十四岁时,被养瘦马的那户人家送到了岛上,和她一起送来的,还有十几个像她这样的瘦马,她们原本就已经学过侍候男人的那些东西了,来岛上学的,是如何递送情报、如何使用毒药等等等等。

  而另一座训练营,则和这边完全不同,冯幽草见过那座训练营的人,有男有女,据说都很厉害,杀人如麻。

  蔡九峰有二十多个干儿子,蔡航是其中之一,也是当中年纪比较大的,因此,他很受蔡九峰的信任。

  冯幽草没有见过蔡九峰,她认识的只有蔡航。

  据她所说,蔡航此人极爱干净,他有洁癖,还喜欢熏香,蔡航在外面用的化名是钱爷,她们都叫他钱爷。

  明卉微微吃惊,她知道这个钱爷!

  当年,到保定找血葫芦的,不就是一位钱爷吗?

  难怪啊,找了这么久,都没有这位钱爷的下落,却原来他就是蔡九峰的义子蔡航!

  明卉想骂人了,什么东西啊!

  “莫非要喝血的老妖怪,就是蔡九峰?”

  霍誉也有同样的想法:“冯幽草也只是年轻时去过岛上,她并不知道关于血葫芦的事,她在蔡航眼里是个废物,若不是她生了一张与我娘一模一样的脸,恐怕早在窦广桉发之后,她便被送到岛上做女奴了。”

  “那飞鱼卫可否知道那个岛在什么地方?”明卉已经不指望冯幽草知道了,那就是个蠢货。

  “不知道,一直以来,飞鱼卫只知道蔡九峰水寨所在的岛屿,并不知道他还有其他的岛。”

  说来也是,飞鱼卫也只是在陆地上的办差,对于海上的一切,全部来自情报。

  明卉反握住霍誉的手:“现在总好过当初,至少我们知道,婆婆是被带去了那个岛上,总有一天,我们能找到她。”

  霍誉笑了笑:“嗯,会有那么一天的。”

  明卉忽发奇想:“冯幽草说岛上种了很多药材,你看那些人又是狼牙草又是红花的,这些很可能就是产自那个岛上,而婆婆熟知药理,又自己种过药材,海盗们会不会把她留下种草药了呢?”

  霍誉当然也希望会是这样,如果冯晚晴真的在岛上种草药,说不定能保住性命。

  新年写给书友的一封信

  “

  首先说一句,这章是免费的,发这章的目的,其实就是为了让大家能领币的红包,所以就听我碎碎念几句吧。

  2022年,我们一起经历了三本书:《娘子且留步》在六月的最后一天完本,一个月后,我同时开了两本书,《花千变》和《灵语实录》。

  《花千变》是主业,《灵语实录》纯属为爱发电,已断更许久。上一本《通灵实录》写了整整两年,这一本争取今年就搞定。

  关于本书的创作初衷,是因为不知是哪一天,我的脑海里忽然闪过三个字“花千变”,后来我想过,为什么会忽然想到这三个字,我也不知道。

  也就是说,是先有了这个书名,才有了这本书的内容。

  我想写一本关于中华古老传承的书,因此,我买了很多书,其中包括《本草纲目》《香典》《毒草芬芳》,以及汪曾祺老爷子的几本书,最终,我写了制香,女主有制香的技能。

  女主除了擅长制香,她前世还是一名寻客,我并不知道古代是否有这么一个职业,可能有,也可能没有,毕竟,在没有监控和网络的古代,想要寻人难如登天。

  有书友说这本书进展慢,其实作者觉得不算慢了,这本书总字数120130万,目前刚好一半,情节也进展到一半。

  我所有的书里,早早就结婚的,只有这一本。

  还有书友说讨厌的,萝卜青菜,各有所爱,每个人的喜好都有不同,我的每一本书,都会有人讨厌讨厌女主,我本人最喜欢的是《归朝》里的展怀和霍柔风,我在创作这两个角色时,自以为避开了所有的雷点,可事实上,他们两个并没有如我期望被普遍喜欢,而这本书的成绩也不如另外几本。

  而本书的霍誉(咳咳咳,自从萧韧之后,我在给取名时,已经很注意了,可这次还是被你们取了外号),他是单亲家庭的孩子,经常被村里的孩子欺负,又由于从小的经历,让他自卑又自尊,他的性格里遗传了冯氏的倔强和骄傲,他出场时只有十六岁,凭着自己的能力成为最年轻的百户,他杀伐果断,大义凛然,但因为太过年轻,缺乏历练,满身棱角,不够成熟,做事不管不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