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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四章哪怕一个口头承诺也好(2 / 2)

  陈丽卿作势就要爆发,不过却被叶谦拉了一把。

  “这个混蛋。”陈丽卿咬牙切齿,看她样子,抓破罗哲脸的心都有了。

  “算了,狗咬人,咱们能咬狗吗?有人请吃东西,我们就好好享受,其余的,管他呢!”叶谦笑了笑,说道。

  叶谦这句话没有刻意控制音量,说的很随然。

  对于这样的人,你越是漠视他,他就越是生气。如果你越搭理他,那他就越像条狗,叫的比什么都欢。

  叶谦的话,罗哲听的清清楚楚,他脸色瞬间阴沉得很难看,然后怨毒的看着叶谦,双拳握紧,估计是碍于陈丽卿,这才没有爆发。

  叶谦根本没有搭理他的意思,跟陈丽卿找个地方坐了下来。

  罗哲知道现在上去跟陈丽卿说话,也是自讨回去,所以冷哼一声便走到一旁,然后跟那些奉承他的人,喝酒玩乐。

  有些人唱歌好听,有些人唱歌难听。

  但是叶谦和陈丽卿都不管这些,他们就窝在角落,只顾着吃东西,然后聊着他们开心的话题。看着陈丽卿和叶谦有说有笑,罗哲那个嫉妒恨啊,如果眼神能杀人,叶谦早被他碎尸万段了。

  “罗哲,你现在唱歌很厉害啊,要不点首小酒窝,你跟陈丽卿合唱合唱?”看着罗哲脸色眼神不善,刚才那个帮他找台阶下的人,立刻腆着脸走过来,一脸谄笑道。

  罗哲知道小酒窝这首歌,是一首男女合唱情歌,听到这人的意见,罗哲双眼顿时一亮,心里暗道,这个人不错,真会办事。

  罗哲连忙说道:“那你去点歌,顺便鼓动下。”

  那人立刻笑眯眯的,脸笑得就跟狗尾巴花一样欠揍,屁颠屁颠的去点歌台点歌了。

  点好歌,置顶成下一首,他就夺过麦克风,开始鼓动道:“大家这一别也有两年了吧,如果不是罗哲,我们平日里这么忙,想要聚下那几乎是不可能的。所以这次同学聚会,罗哲是最大的功臣。我听说罗哲唱歌不错,要不就让他唱一首小酒窝,至于女生部分就让我们班的班花陈丽卿来唱,大家说如何?反正我觉得,他们男才女貌,很符合这首歌的意境。”

  这些人多多少少都拿过罗哲的好处,听那人这么一说,这些人马上煽动起来。

  “来一个,唱一个。”

  “就是,陈丽卿,你跟罗哲合唱一个呗,我看你们挺般配的。”

  “罗哲现在可是汇丰银行的高管,是我们之中混的最好的,陈丽卿,你就给个面子嘛。”

  ……

  “这些人真够无耻的。”看着这些人鼓动,叶谦冷着脸低声骂道。

  而看着叶谦吃味,陈丽卿则是笑得无比的开心。

  这一笑,笑容绝艳,倾国倾城。

  陈丽卿很喜欢叶谦在乎她的感觉,陈丽卿笑道:“看来是盛情难却啊,要不我就去跟他合唱一首,你看怎么样?”

  “你敢!”叶谦狠瞪她一眼。

  “为什么不敢?”陈丽卿笑得更开心。

  叶谦低沉道:“反正我不允许。”

  “哟,这么霸道?”

  “就这么霸道!”

  “那为什么?”

  “不为什么”叶谦道。

  叶谦也不知自己为什么,他就是不愿意陈丽卿这么做。

  “陈丽卿,快点啊,别让我们久等了,就算给我们这些同学一点面子咯!”

  那些人继续鼓动。

  不过陈丽卿没理会他们,陈丽卿看着叶谦,突然她眼神变得迷离,很认真的问道:“你是不是喜欢我?”

  听到这个问题,叶谦愣了下,紧接着,叶谦感觉自己的心乱了。

  喜欢吗?叶谦问自己!

  如果不喜欢,那么他干吗这么紧张。

  如果喜欢,那为什么自己的心会乱。

  “这跟喜不喜欢没关系,我就是讨厌他。”叶谦有些烦躁的回道。

  “既然你不喜欢我,那你何必在乎我,既然你不喜欢我,那你凭什么干涉我,现在我就过去跟他唱歌。”陈丽卿说道。

  说完,陈丽卿一下就站了起来。

  这一站,叶谦心更乱了。